關於近年異動幅度最大的食品中汙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我們針對重金屬與真菌毒素分別說明後,還有另一個類別叫做其他汙染物質與毒素,在這個類別內又有哪些產品被納入規範,JTS振泰檢驗為大家說明。
苯駢芘
苯駢芘在新法中正式定案,擺脫先前降低食品中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含量之作業指引中,模糊的監測指標值,明確列出限量規範。除了作業指引中監測的食用油脂、煙燻肉類、煙燻魚貝類,雙殼貝類、嬰兒食品等外,主要新增了蔬果植物以及膳食營養兩大類別,乾燥的香草植物與香辛料等也納入規範,蜂膠、蜂王乳、螺旋藻等營養品也須注意。另外則是刪減了柴魚的項目。
其他毒素
在其他毒素的部份,新法中新增了海洋生物毒素,麻痺性貝毒、下痢性貝毒、失憶性貝毒、氨代螺旋酸貝毒、神經性貝毒等五種毒素,只針對雙殼貝類設立規範,國內近年無此類食物中毒案件發生,但很多水產品是國外進口仍應納管。
植物毒素
植物毒素這個類別新增了總配醣生物鹼,針對馬鈴薯的部分作管控,避免綠薯條事件發生。
單氯丙二醇、揮發性鹽基態氮、組織胺等等汙染物質,也被整併在其中,這些項目無大幅變動,仍是針對特定產品作風險管理,相關業者依原本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執行即可。
新法整體來說對食品產業的影響不小,搭配去年10月開始納管的強制檢驗新業別以及今年1月納管的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新業別,108年對食品業者來說是個挑戰也是產業蛻變的契機。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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