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份法規有許多值得注意的新消息!一起來看看!
2020年08月
TFDA法規整理
八月份最大的震撼彈,當然就是預計明年開放美豬進口的重磅消息,8月31首先公告了相關標示預告草案,9月5日也公告了相關殘留容許量標準,讓我們繼續關注下去。
除此之外八月也有一般食品品名不得標示健康兩字,避免與健康食品混淆的重大標示規定,還有咖啡葉、魚油、以及散裝食品的標示規定,快來看看吧。
資訊如下
109年8月13日衛福部預告訂定「禁止含鉛丹口服用中藥之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草案。
*鉛丹俗稱黃丹,係四氧化三鉛之礦物性中藥材,不當服用鉛丹恐致鉛中毒,本草案實施日期溯自中華民國八十年九月十八日起生效,預告期14天。
資料來源:https://dep.mohw.gov.tw/DOCMAP/cp-756-55298-108.html
109年8月4日衛福部修正「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第四條、第六條。
*除非通過認證之健康食品,一般食品品名不得標示健康兩字,111年7月1日施行。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6269
109年8月4日衛福部發布食品品名不得標示「健康」字樣規定Q&A。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6268
109年8月4日衛福部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草案
*第十類香料的法規內文修正。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6265
109年8月11日衛福部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磷酸二氫鈉、紅色色素六號等添加物修正事宜。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6289
109年8月12日衛福部發布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三條。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6299
109年8月12日衛福部預告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草案。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6300
109年8月12日衛福部預告修正一般食品類衛生標準第五條、第九條。
*配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訂定,原本的微生物規範移至該標準,預計110年7月1日施行。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6313
109年8月20日衛福部預告訂定「食品原料咖啡葉(Coffea arabica、Coffea canephora)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
*咖啡葉作為沖泡式茶包之原料,相關使用規範,草案預告60天。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6319
109年8月20日衛福部預告訂定「食品原料魚油之使用限制」草案 。
*訂定魚油來源與每日食用量,預告草案60天。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6318
109年8月20日衛福部預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草案。*針對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營養標示等納入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統一管理,預告60天。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6320
109年8月20日衛福部預告廢止「市售包裝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草案。
*配合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修正,預告60天。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6321
109年8月28日衛福部訂定「散裝食品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
*108年8月1日公告之草案正式公告,生鮮、冷藏、冷凍、脫水、乾燥、碾碎、研磨、簡單切割之農畜禽產品,於110年1月1日施行。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6338
109年8月28日衛福部預告廢止「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
*配合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修正,預告60天。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6337
109年8月31日衛福部預告訂定「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草案。
*包裝豬肉須以屠宰地作為原產地之標示規定,預計110年1月1日施行,預告討論7天。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6345
109年8月31日衛福部預告訂定「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草案。
*餐飲場所需標示豬原料原產國規定,預計110年1月1日施行,預告討論7天。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6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