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
TFDA法規整理
6月份修正了許多檢驗方法異動,氯黴素、孔雀綠、無機砷等重要方法都有相關異動資訊。此外本月較大範圍的影響是連鎖飲料與速食店等業者,現行的咖啡因含量標示擴大到只要含咖啡因成分之飲料都須執行咖啡因的標示,不只現行的咖啡飲料而已。而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也有修正,得以標示為零的標準有異動,業者要更加注意相關執行細節喔。
【資訊如下】
111年6月1日衛福部廢止「食品加工用二氧化碳之檢驗方法」,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一日生效。
*二氧化碳已移列以食品添加物管理,並研擬「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二氧化碳,此方法廢止。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7950
111年6月6日衛福部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氯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
*修正適用範圍、分析條件,定量極限等方法項目,112年1月1日生效。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7952
111年6月7日衛福部修正「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
*新增含有咖啡因成分之飲料,應標示該杯飲料之總咖啡因含量,不只限於咖啡飲料,另外也新增 QR Code 標示型式供業者參酌使用,112年1月1日生效。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7963
111年6月8日衛福部預告修正「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應加標示事項」第二點草案。
*為利於消費者清楚辨識一般食品與特定疾病配方食品,增訂應於產品容器或外包裝正面標示「特定疾病配方食品」字樣之規定,草案預告60天。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7965
111年6月15日衛福部預告廢止「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孔雀綠及其代謝物之檢驗」。
*已研擬「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孔雀綠、結晶紫及其代謝物之檢驗」,可涵蓋現行公告方法,故現有方法預告廢止,預告60天。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7992
111年6月15日衛福部預告訂定「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孔雀綠、結晶紫及其代謝物之檢驗」草案。
*新檢驗方法,草案預告60天。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7993
111年6月16日衛福部修正「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管理辦法」第四條。
*評估產業意見,於本法施行前,已取得化學、化工相關 大學以上學歷者,其具五年以上化粧品產業執行安全評估相關工作經驗,即可繼續從事相關業務,爰修正本辦法第四條,新增具備相關學經歷者得任安全資料簽署人員之規定。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8007
111年6月23日衛福部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一日生效。
*針對包裝食品營養標示的規定有些微修正異動,主要異動在於得以標示為零的條件附表二,如熱量標示為0的條件未來會更嚴格了,預計113年7月1日生效。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8026
111年6月23日衛福部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草案。
*因應個別產品的進口需求以及業者申請,預告修正農藥殘留以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標準,草案預告60天。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8029
111年6月27日衛福部廢止「水產動物中無機砷之檢驗方法」、「米中無機砷之檢驗方法」及「食用藻類中無機砷之檢驗方法」,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無機砷檢驗方法進行整併,研擬「食品中無機砷之檢驗方法」取代之,故辦理廢止事宜,112年1月1日生效。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8033
111年6月27日衛福部訂定「食品中無機砷之檢驗方法」,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無機砷檢驗方法,112年1月1日生效。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8034
111年6月29日衛福部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溯及自111年6月1日生效。
*本次刪除CCC0307.11.90.00-8「其他活、生鮮或冷藏牡蠣(蠔、蚵)」等3項貨品號列,並增列CCC0307.11.90.10-6「歐洲牡蠣」等10項貨品號列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8078
111年6月30日衛福部廢止「食品加工用二氧化碳衛生標準」。
*因二氧化碳已納入食品添加物管理,並另於「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範,故廢止本標準。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