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
TFDA法規整理
近期北部疫情又有擴大跡象,母親節外出慶祝大家還是要多注意防疫措施,保護自己保護他人。
四月較大的變動是食品業者登錄要求,因應去年農委會政策,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 並取得登記證之農民或農民團體,以及現有規範以外有稅籍登記之輸入業者,都需要執行食品業者登錄,擴大需登錄的食品業者範圍。
此外公告了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餐飲業者要注意相關規定。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整併了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營養標示以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營養標示,日後就同一份文件參照即可。
還有一些例行食品添加物,檢驗方法以及檢驗機構實驗室要求的異動,與我們認證實驗室較相關,大家快來看看有那些新法規變動吧。
【資訊如下】
110年4月7日衛福部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三、第六條附表五草案。
*因應業者申請、進口產品與農藥使用需求,部分農藥限量標準調整,預告60天。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6905
110年4月13日衛福部公告訂定「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即日生效。
*相關餐飲業者接受婚喪喜慶訂席等需注意契約相關規定。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6930
110年4月14日衛福部公告修訂「檢驗機構實驗室品質系統基本規範」,並自公告日起生效。
*增加檢驗機構放射性核種檢驗品質管制附件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6937
110年4月15日衛福部修正「健康食品之抗疲勞功能評估方法」,名稱並修正為「健康食品之抗疲勞保健功效評估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本次修正重點:一、修正現行評估方法名稱,增列次標題「針對抗運動疲勞」;二、刪除動物實驗;三、修訂體能指標及機轉指標之測定項目及檢測方法;四、修訂數據與結果之判定規範及保健功效宣稱。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6925
110年4月27日衛福部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整併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營養標示以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營養標示於同文件中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6968
110年4月27日衛福部廢止「市售包裝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配合相關條文合併於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中,原規範廢止。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6969
110年4月28日衛福部公告修正「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第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新增辦理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 並取得登記證之農民或農民團體,以及舊有規範以外有稅籍登記之輸入業者,都需要執行食品業者登錄。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6974
110年4月29日衛福部預告訂定「食鹽中重金屬檢驗方法」草案。
*新檢驗方法草案,預告六十天。原有「食鹽中重金屬檢驗方法-汞之檢驗」、「食鹽中重金屬檢驗方法-砷之檢驗」及「食鹽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銅、鉛及鎘之檢驗」同時預告廢止。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6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