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頭管理
現行的農藥殘留規範仍有許多不完整的地方,因此食藥署也不斷地進行草案修正,將更多的作物納入或訂定相關殘留容許量規範,這的確需要時間以及溝通,現行規範中依不同作物做不同的分類,如芒果屬於核果類,高麗菜屬於包葉菜類,然而目前尚未做出合適區分的類別或複方加工製品則統稱為其他類,也因為不知其產品特性,所以殘留容許量特別嚴謹,以做好風險管控。
我們碰過客戶送驗內含多種原料的複方花草茶,複方產品卻常碰到原料合格但產品不合格的問題,舉例來說,玫瑰作為原料檢驗時屬於草木本植物類,貝芬替的殘留容許值為1ppm,但作為複方產品,其他類的貝芬替殘留容許值為0.01ppm。這對業者來說是很困擾的,而在衛生局與食藥署的來回詢問中,最終主管機關建議此類產品應在原料做好管理,日後產品如有爭議可以利用原料的檢驗數據來說明討論。
深究為何要在產品進行檢驗,還是回歸到市場機制,大部分的消費者都希望看到檢驗報告上的名字與產品名稱相同,所以會看到各式各樣的產品都做了農藥殘留的檢驗,像是芝麻油、辣椒醬等等,但目前的公告方法只針對農產品本身來做檢驗,這些與農產品差異太多的產品,其實完全不適合進行檢驗。一直以來我們都建議客戶應該從原料做好管理,不然千辛萬苦到了產品端才發現有問題,不是虧損了更多人力與時間成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