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一個年,大家記得一月有些什麼法規消息嗎?
振泰幫大家做個簡單的小整理,一起來看看食藥署一月公告了哪些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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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於1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整合原分列於各項食品衛生標準之規範,針對重金屬、毒素以及其他汙染物質(如苯駢芘)三大類型列出明確規範。
二. 預告修正「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草案。
*草案預計增項七支農藥,由373項增為380項,60天預告期。
三.修正「健康食品管理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並訂定「健康食品應加標示事項」及「健康食品應於產品容器或外包裝明顯標示保健功效之相關成分含量」,108年1月17日即日修正。
*規範綠咖啡原料來源、使用限制與外包裝警語,60天預告期。
五.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108年1月28日即日修正。
*增修訂19種農藥於各類蔬果植物等農產品156項殘留容許量與3種農藥於動物產品23項殘留容許量。
*詳列台灣中藥典修正前(第二版)及修正後(第三版)之內容,含通則及正文個論,台灣中藥典第三版,108年6月1日正式施行。
七.發布「中藥廠工廠基本資料(Site Master File, SMF)製備說明資料」。
*SMF文件屬廠內品質管理系統文件之一,另對其中可能涉及PIC/S GMP始予規範項目,加註補充說明。自108年起藥物製造許可有限期間屆滿者,請於申請後續查廠時一併提交SMF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