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說明這個問題之前,應該會有人更想要了解「自己」在食品相關法律上是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
例如:我只是家庭手工製作販售產品也需要被法律規範嗎?我僅幫朋友進口食品也算食品業者嗎?
其實,上述的角色都算是食品業者唷!
什麼是食安法?
根據「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以下簡稱食安法), 食品業者的定義為:指從事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製造、 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 販賣、輸入、輸出或從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之製造、加工、輸入、輸出 或販賣之業者。
所以不管小家庭代工食品製造者、食品包裝業者或是食品輸入商,都算是法律上「食品業者」的一員。
符合法規,不僅不會受罰,更是對消費者的品質保證!
我的產品需要做食品檢驗嗎?
依據食安法第三章、第七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確保食品衛生安全。食品業者應將其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自行或送交其他檢驗機關(構)、法人或團體檢驗。上市、上櫃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設置實驗室,從事前項自主檢驗。
簡單的說:
食品業者應建立供應商管理機制實施自主管理,對產品之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進行把關,慎選具衛生安全及品質標準之原材料,必要時進行自主檢驗,並掌握其來源及流向,以確保原材料符合食品相關法令之規定。
我怎麼知道我的產品需要做什麼檢驗?
食品業者除了應該要遵循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GHP) 外,也需要了解自己所販售的產品所需要符合的微生物衛生標準項目。
食品業者可以至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整合查詢服務網站,查詢產品相關之衛生標準,進而得知需要做何項的食品檢驗來確保產品是否符合法規。
若有檢驗需求,歡迎來電詢問,或洽詢官方LINE@,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聯繫!
若遇緊急需求,也歡迎來電進一步洽詢,會有專人親切跟您討論!
資料來源: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