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沒有太多法規變動,主要是修正了11項食品添加物的規格檢驗方法,不過2020年1月1日開始,農藥殘留檢驗增項到380項+1,以及液蛋產品標示與衛生標準正式上路,各業者業注意新法規的要求喔。
108年12月2日衛福部公告訂定「防曬化粧品抗水性測試(人體測試)技術規範指引」、「化粧品人體皮膚斑貼測試技術規範指引」及「化粧品人體皮膚測試技術規範指引」。
*為了確認化妝品的產品特性,訂定了相關測試規範指引供業者參考
連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5796
108年12月5日衛福部公告修正「化粧品防腐劑成分名稱及使用限制表」,並自中華民國109年7月1日生效
*修正使用限制如附表,109年6月30日前製造之產品,得於原記載之保存期限內繼續販售至保存期限屆至為止。
連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5800
108年12月10日衛福部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108年12月20日生效。
連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5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