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1年開始因應台灣疫情變化,在冷凍食品及冰類的微生物衛生標準也有所調整。
務必注意。
2021年後台灣進入疫情時代,食品銷售產業也有所改變。
2021年5月國內COVID-19疫情加劇蔓延,雙北地區自5月15日率先進入三級防疫警戒,全國於19日起升至第三級,餐飲業因禁止內用措施,嚴重衝擊業者營運,致5月份營業額降為502億元,月減23.7%,年減19.1%,相較於去(2020)年3月19日啟動邊境管制措施下的3月營業額521億元,表現更顯疲弱,可見此次管制措施對餐飲業的影響更加劇烈。
商業發展研究院分析,在疫情期間,消費行為出現顯著變化,例如消費者會避免出入至人多稠密的場合用餐,改以外送或是在家料理等方式消費,此舉亦對餐飲業造成嚴重影響,銷售額劇減也導致許多餐飲品牌無法經營而倒閉或歇業。
三級警戒全台餐廳禁內用,僅能仰賴外帶外送、冷凍食品、電商收入支撐,其中最多餐飲業者與個體戶選擇發展冷凍食品,因為業者均看準日後因疫情改變之消費行為並不會在短時間恢復。
宅經濟之食力爆發
冷凍食品販售應該符合哪些法規?
估計春酒損失佔全年業績約2-3成,一般餐飲則因疫情而至少減少1-2成。疫情至今亦尚無趨緩的現象,餐飲業如何從嚴峻的疫情影響中找到出路?
便利商店表示,根據銷售數據發現,袋裝麵、即食調理食品此類可做為家庭庫存糧食的商品近期開始熱銷,業績皆成長近一至二成。
因疫情引發的宅商機突起,將商品冷凍宅配也許是逆勢成長的好方法!
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冷凍食品販售應該要符合哪些法規標準呢?
有兩件事情一定要注意:
一、冷凍食品販售,包裝上的標示一定要符合法規。
二、冷凍食品類的微生物衛生標準
做好準備,才能讓您的產品安心銷售、業績長紅。
一、冷凍食品販售,包裝上的標示一定要符合法規!
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
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事項:
一、品名。
二、內容物名稱;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之。
三、淨重、容量或數量。
四、食品添加物名稱;混合二種以上食品添加物,以功能性命名者,應分別標明添加物名稱。
五、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國內通過農產品生產驗證者,應標示可追溯之來源;有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生產系者,應標示生產系統。
六、原產地(國)。
七、有效日期。
八、營養標示。
九、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
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關於”營養標示”詳細訊息,請參考文章:
檢驗小學堂: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規範整理與建議
二、冷凍食品類的微生物衛生標準
冷凍食品須合乎所屬類別之微生物標準,若您的產品是薑母鴨鍋底,在凍結前已加熱處理,消費者拿到您的產品後需加熱調理才能食用者,須符合腸桿菌科10 CFU/g以下、沙門氏菌陰性之微生物標準。
若您的產品是冷凍醃漬雞排(凍結前未加熱處理),消費者拿到您的產品後需加熱調理才能食用者,則須符合大腸桿菌50MPN/g以下之微生物標準。
食品 品項 |
微生物及其毒素、代謝產物 |
限量 |
5.1 食用冰塊 5.2 冷凍即食食品,包括: -冰品,如:冰淇淋、義式 冰淇淋、冰棒、刨冰、 聖代、雪酪、冰沙等 -冷凍水果 5.3本表第5.6項所列種類以 外之其他經加熱煮熟後 再冷凍之食品,僅需解凍 或復熱即可食用者,包 括: -冷凍熟蔬菜 |
腸桿菌科 |
10 CFU/g (mL) |
沙門氏菌 |
陰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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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冷凍非即食食品 -須再經加熱煮熟始得 食用之冷凍食品 -非供生食之冷凍生鮮水 產品 |
大腸桿菌 |
50 MPN/g |
5.5 供生食之冷凍生鮮水產品 |
沙門氏菌 |
陰性 |
腸炎弧菌 |
100 MP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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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經加熱煮熟後再冷凍之水產品,僅需解凍或復熱 即可食用 |
沙門氏菌 |
陰性 |
腸炎弧菌 |
陰性 |
冷凍食品需符合之衛生法規依照凍結前加熱煮熟與否,以及消費者食用該產品前是否僅需解凍或復熱,亦或需再經加熱煮熟方能食用之分類界定成不同的食品品項。不同的食品品項期相對應的微生物檢驗項目也不同。
總而言之,您的產品要開始冷凍販售前,請先審視包裝上之營養標示是否齊全,並且確認產品之微生物標準是否有符合法規限值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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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中華民國經濟部: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96005
- 經濟日報:https://www.cdri.org.tw/xcdoc/cont?xsmsid=0H270572502035851587&sid=0K203360490406783989
- 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https://consumer.fda.gov.tw//Law/Detail.aspx?nodeID=518&lawid=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