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食藥暑TFDA食品法規的更新整理!
2020年03月
TFDA法規整理
3月份新增了食用冰塊、脫水蔬果、冷凍冷藏水產品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指引,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的微調等生產製造與標示上的新規定。
另外也預告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的新增規範標準,以及黃麴毒素的檢驗方法納入更多適用的基質範圍,確保法規標準可以參照,快來研究一下跟自家產品是否有相關吧。
資訊如下
109年3月2日衛福部預告修正「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設置辦法」第四條、第十二條草案。
*針對諮議會委員任期3年修正為兩年,預計110年1月1日施行。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5945
109年3月11日衛福部公告訂定「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製作入門手冊」、「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查檢表」及「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製作指引」 。
*為強化化妝品管理規定,訂定相關資訊文件,供化妝品業者遵循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5952
109年3月11日衛福部預告修正「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第四條、第六條草案。
*食品以「健康」字樣為品名之一部分者,認定該品名為易生誤解。但取得許可之健康食品,不在此限,預計111年1月1日施行,產品名有健康兩字的一般食品,需要特別注意。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5951
109年3月16日衛福部預告訂定「食用冰塊」、「脫水蔬果」、「冷凍冷藏水產品」之食品製造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指引草案3份。
*提供相關食品製造業者相關作業指引,確保生產產品之品質,草案評論期到109年5月1日為止。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5956
109年3月16日衛福部第二次預告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草案。
*為加強管制食品中之重金屬及污染物質,擬修正增訂水產動物油脂於無機砷之補充規定、調整醬油製品之3-單氯丙二醇限量規定下修至0.3 mg/kg,以及增訂燒烤水產品之苯駢芘限量(與煙燻水產品相同);另外,同步新增鎘於蔬果植物適用部位之說明(與鉛相同),並分別修正單氯丙二醇及氰酸之中文名稱為3-單氯丙二醇及氫氰酸 ,草案評論60天,預計110年1月1日施行。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5957
109年3月16日衛福部預告修正「健康食品安全評估方法」
*健康食品查驗登記時須提供產品的安全性資訊,依照產品特性分為四大類,需提供的實驗數據與方式都不相同,草案提供完整規範要求, 60天評論期。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5958
109年3月18日衛福部預告修正「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
*修正應標示該杯飲料實際容量、總糖量及總熱量之規定(可以最高值表示),修正咖啡飲料總咖啡因含量之標示(可以最高值表示),及增訂果蔬汁未達百分之十之品名標示須以OO飲料命名,預計110年1月1日施行,草案60天評論期。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5962
109年3月18日衛福部預告修正「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黃麴毒素之檢驗」草案。
*方法微調,差異不大,主要是適用範圍增加「果乾類、食用油脂、堅果類、油籽類、黃豆類」, 並將花生及玉米分別納入堅果類及穀類,解決先前食藥署要求公告方法非適用範圍基質,不得標示參考參照方法的問題,導致部分食品空有法規無方法可執行的窘境,修正後可進行解套,草案60天評論期。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5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