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執行強制檢驗
衛福部在 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告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擴大要求指定其 37 類食品業者,分階段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及辦理強制檢驗,到 2019 年 1 月 1 日指定的業者已全數納管。
食品強制檢驗8步驟
為建構完整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我國已推動三級品管制度,第一級品管係由業者自主管理;第二級品管是透過第三方單位驗證;第三級品管則由政府稽查抽驗。此外,業者也可參照強制檢驗8步驟,以確認產品安全衛生。
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為食藥署)已於107年9月20日公告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其中資本額達3千萬元以上的食品工廠,已於108年全數納管實施強制性檢驗。業者應將其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自行或送交其他檢驗機關(構)、法人或團體檢驗,如檢驗不合格者應有改善或矯正措施。
考量食品品項多元,重要管制點會因產品原料、製造過程、廠區環境、儲運方式及溫溼度控管條件等因素,致影響成品表現,故需要檢驗的項目繁多,業者可參照「強制檢驗8步驟」,制定廠內產品檢驗計畫,以善盡自主管理之責。
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108.4.19.第709期(https://www.fda.gov.tw/Tc/PublishOtherEpaperContent.aspx?ID=1244&chk=f18ee4ca-fbbe-4473-8866-fe21cd440fe2&tID=2715)
強制檢驗總表:各類產品強制檢驗項目與頻率
食鹽之製造、加工、調配及輸入業者
應實施業別 | 應檢驗之原料或半成品或成品 | 建議可實施檢驗項目 |
食鹽 | 產品 |
重金屬-砷、銅、鉛、鎘、汞 |
食用油脂之製造、加工、調配及輸入業者
應實施業別 | 應檢驗之原料或半成品或成品 | 建議可實施檢驗項目 | |
食用油脂 | 動物性油脂 | 原料 |
動物用藥殘留(四環黴素、氯黴素、抗生素多重殘留48項…等)、農藥殘留60項…等 |
粗製原油 |
重金屬-鉛、銅、砷、汞、總極性化合物、苯駢芘、芥酸、酸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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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製油 | |||
植物性油脂 | 原料 |
農藥殘留-411項、真菌毒素-黃麴毒素、赭麴毒素、重金屬-鉛、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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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製原油(供精緻用) | 重金屬-鉛、銅、砷、汞、真菌毒素-黃麴毒素、總極性化合物、苯駢芘、芥酸、酸價…等 | ||
粗榨原油(供直接食用) | |||
精製油 | 重金屬-鉛、銅、砷、汞、棉籽酚(使用棉籽油者)、總極性化合物、苯駢芘、芥酸、酸價…等 |
肉類加工食品之製造、加工、調配業者
應實施業別 | 應檢驗之原料或半成品或成品 | 建議可實施檢驗項目 |
肉類加工 | 養殖畜禽肉類及其他可供食用部位原料 |
動物用藥殘留(四環黴素、氯黴素、抗生素多重殘留48項…等) |
乳品加工食品之製造、加工、調配業者
應實施業別 | 應檢驗之原料或半成品或成品 | 建議可實施檢驗項目 |
乳品加工 | 生乳原料 |
動物用藥殘留(四環黴素、氯黴素、抗生素多重殘留48項…等) |
水產品食品之製造、加工、調配業者
應實施業別 | 應檢驗之原料或半成品或成品 | 建議可實施檢驗項目 |
水產食品 | 養殖魚貝類原料 |
動物用藥殘留(孔雀綠、硝基呋喃、四環黴素、氯黴素、動物用藥48項) |
水產品中重金屬-鉛、鎘 | ||
水產品中-甲基汞 |
食品添加物之製造、加工、調配及輸入業者
應實施業別 | 應檢驗之原料或半成品或成品 | 建議可實施檢驗項目 |
食品添加物 |
1.單方食品添加物成品 |
添加物法規規定之重金屬項目(總重金屬-以鉛計、砷 (以三氧化二砷計/以砷計)、重金屬單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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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複方食品添加物原材料或半成品或成品 |
黃豆之輸入業者
應實施業別 | 應檢驗之原料或半成品或成品 | 建議可實施檢驗項目 |
黃豆 | 產品 |
農藥殘留-411項 |
真菌毒素-黃麴毒素 | ||
重金屬-鉛、鎘 |
玉米之輸入業者
實施業別 | 應檢驗之原料或半成品或成品 | 建議可實施檢驗項目 |
玉米 | 產品 |
農藥殘留-411項 |
真菌毒素-黃麴毒素 | ||
重金屬-鉛、鎘 |
小麥之輸入業者
實施業別 | 應檢驗之原料或半成品或成品 | 建議可實施檢驗項目 |
小麥 | 產品 |
農藥殘留-411項 |
真菌毒素-黃麴毒素 | ||
重金屬-鉛、鎘 |
茶葉之輸入業者
應實施業別 | 應檢驗之原料或半成品或成品 | 建議可實施檢驗項目 |
茶葉 | 產品 |
農藥殘留-410、411項 |
麵粉之製造、加工、調配及輸入業者
應實施業別 | 應檢驗之原料或半成品或成品 | 建議可實施檢驗項目 |
麵粉 | 成品 |
真菌毒素-黃麴毒素、赭麴毒素 |
澱粉之製造、加工、調配及輸入業者
應實施業別 | 應檢驗之原料或半成品或成品 | 建議可實施檢驗項目 |
澱粉 | 農產植物原料 |
農藥殘留-411項 |
真菌毒素-黃麴毒素、赭麴毒素 | ||
重金屬-鉛、鎘 | ||
成品 | 順丁烯二酸酐 |
食鹽之製造、加工、調配及輸入業者
應實施業別 | 應檢驗之原料或半成品或成品 | 建議可實施檢驗項目 |
食鹽 | 產品 |
重金屬-砷、銅、鉛、鎘、汞 |
糖之製造、加工、調配及輸入業者
應實施業別 | 應檢驗之原料或半成品或成品 | 建議可實施檢驗項目 |
糖 | 原料 |
農藥殘留-411項 |
重金屬-鉛、鎘 | ||
半成品或成品 | 二氧化硫 | |
重金屬-砷、銅、鉛 |
醬油之製造、加工、調配及輸入業者
應實施業別 | 應檢驗之原料或半成品或成品 | 建議可實施檢驗項目 |
醬油 | 原料 |
真菌毒素(黃麴毒素) |
農藥殘留-411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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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屬-鉛、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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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成品或成品產品 | 單氯丙二醇(3-MCPD) |
茶葉飲料之製造、加工、調配業者
應實施業別 | 應檢驗之原料或半成品或成品 | 建議可實施檢驗項目 |
茶葉飲料 | 產品 |
農藥殘留-411項 |
非屬百貨公司之綜合商品零售業者
應實施業別 | 應檢驗之原料或半成品或成品 | 建議可實施檢驗項目 |
非百貨公司之綜合商品零售業者 | 金針、蘿蔔乾及蜜餞產品之半成品或成品 |
食品添加物用量 |
即食鮮食食品之成品 |
微生物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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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理即食食品之成品 | ||
直接生食之截切生鮮蔬果之成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