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泰的檢驗報告格式與委託檢驗申請書要改版囉,不是我們一天到晚求新求變,是因應TFDA(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的法規新制,所以108/07/01起報告格式會長得不太一樣,究竟這些差異對食品業者會有哪些影響,振泰小學堂來幫大家上課囉!
1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檢驗機構實驗室品質系統基本規範」及「檢驗機構實驗室品質系統基本規範說明會Q&A」針對檢驗機構做了系統化的統一規範,日後委託送樣需以新版申請書為主,才能符合相關規定要求,舊版申請書的夥伴,請重新填寫新版申請書才能受理檢驗喔。
報告格式變動部分
1.檢驗報告上會增加申請廠商的聯絡人以及電話資訊,原則上以市話優先,如果電話只留手機就會顯示手機號碼喔。
2.檢驗報告上一律需要附上照片,可以確認送樣之樣品與包裝型態與報告資訊是否相符合。
3.檢驗報告需要明確註明樣品的保存狀態。
4.明文規定不得進行樣品混合測試,不同產品不能合併執行檢驗,原本最小包裝就是混合產品不在此限,例如完整包裝之綜合水果乾。
5. TFDA公告方法皆有適用的樣品種類,非適用的樣品,我們會先行告知業者,報告也會顯示內部方法,並非以公告方法呈現。
樣品送樣事宜
1.同一申請書上的檢測項目,不得分拆,例如:果醬檢驗防腐劑、甜味劑與微生物,會出在同一份報告。
2.多個產品檢驗相同檢驗項目,不用個別分開填寫申請單,可以利用申請單第二頁的表格填寫樣品資訊,收件時都會是獨立的報告。
3.如果業者需要防腐劑一份報告,微生物一份報告,總共兩份報告,需要提供兩個獨立樣品以及兩張申請單,各自獨立報告。
上述重點變動對不同食品業者的影響衝擊程度都不一樣,請各位夥伴們一定要留意,若還沒收到新版申請書,也請大家移駕官網下載唷! 若大家有任何問題,歡迎直接來電或洽詢官方LINE@與我們聯絡。
法規延伸閱讀
108/03/13 公布之「檢驗機構實驗室品質系統基本規範」及
108/06/04 公布之「檢驗機構實驗室品質系統基本規範說明會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