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份與六月份有許多法規更新,七月的更新不多,讓大家喘口氣,七月有部分食品添加物的規格檢驗方法有修正,這對大部分業者影響不大就沒整理列出了,快來看看有那些規定吧。
108年7月16日衛生福利部預告訂定「市售包裝食用鹽品添加之食品添加物含天然放射性物質鉀-40之標示規定」草案
*食鹽含天然放射性物質鉀-40的標示規定草案,預告60天,預計109年1月1日施行。
108年7月25日衛生福利部訂定「食品原料綠咖啡萃取物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綠咖啡萃取物的每日攝食量規範以及包裝標示警語,108年7月25日施行
108年7月30日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公告訂定「禁止自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指定之鹿慢性消耗病發生國家輸入中藥材鹿茸(角)、鹿鞭及鹿角膠」
*五月預告草案,八月正式施行,韓國、加拿大、美國、芬蘭、挪威等國8月1日起不得輸入相關產品
108年7月31日衛生福利部預告修正「化粧品防腐劑成分名稱及使用限制表」草案
*草案60天預告期,預計109年1月1日施行
108年7月31日衛生福利部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草案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 修正L-半胱氨酸鹽酸鹽及甜菊醣苷品名。配合磷酸鈉(無水)與磷酸鈉整併,刪除磷酸鈉(無水)。(修正第二條附表一)
二、 修正甜菊醣苷、L-麩酸鈉、鹿角菜膠、麥芽糖醇糖漿、磷酸鈉、L-半胱胺酸鹽酸鹽、β-胡蘿蔔素、硫酸鎂、皂樹皮萃取物之規格標準,並配合磷酸鈉規格標準修正,刪除磷酸鈉(無水)。(修正第三條附表二)